視覺藝術是當代藝術的核心,是所有藝術的美學基礎,更是文化國力的具體表現。那麼,「視覺藝術」到底包含了哪些領域呢?
視覺藝術指以視覺感官為基礎,讓人們感受到創作者所傳達的情感與理念的作品形式。根據美學大師蔣勳的《藝術概論》,他將視覺藝術分為書法、繪畫、雕塑、建築、攝影等形式;隨著時代改變,現今「視覺藝術」一詞的含義包括了繪畫、雕塑、建築、工藝美術、攝影、新媒體,和各種與藝術有關的設計。
視覺藝術和我們的關係,該是什麼樣子?視覺藝術在臺灣這片土地上又扮演著什麼角色?一起來看看!
▍本篇文章出自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出版之《北辰》Vol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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